内容 |
根据《普定县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简章》的要求,在体检、政审中,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按照总成绩向下递补,现有2名递补人员袁熙芬、龚丹丹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理论考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按照择优聘用原则,对报考合同制书记员岗位人员考察政审完毕。经研究,同意拟聘以下政审考察合格的同志就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5日。 对以下公示人员如有情况反映,请书面提交至普定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851–33508824)。 如无异议,请拟聘人员于2017年1月3日上午8点30分到普定县人民法院签订合同及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普定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普定县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拟聘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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