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宁波慈溪市司法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市司法局决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驾驶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情况和其他不良行为;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本市户籍; (四)高中以上学历; (五)具有C1以上机动车驾照且驾龄5年以上,无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记录。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市司法局(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7楼)718室,联系电话:63960718。 3、报名时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提前填写《市司法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时一并上交。 5、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现场操作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考人员须随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2、现场操作技能内容主要包括:驾驶技术运用,降低运行材料及燃料消耗的能力,对所驾车辆油、电路、轮胎常见故障诊断与排除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核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按现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确定参加对象。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认知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总成绩按现场操作技能测试的70%面试成绩的30%合成计算。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现场操作技能测试高者排位在前。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的工资待遇和有关考核、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慈溪市司法局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市司法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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