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黔东南州麻江县宣威镇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
内容 | 为加强宣威镇农村消防建设,促进全镇经济快速稳定发展,根据麻江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88次常务会议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名称:宣威镇专职消防员。 招聘人数:5名。 三、招聘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务工返乡青年。 3、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 4、退伍军人(优先)。 5、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麻江县户籍人员,男女不限。 2、身体健康,身高1.58米以上,裸眼视力5.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初中),年龄在18—40周岁的人员。 3、具有思想品质好,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2日至2017年1月6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需填写《宣威镇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宣威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复印件(本人页)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需提供),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 5、联系电话:向小兵—15985546286,罗思爽—18985299805 (二)、资格审查 宣威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统一在麻江县政府网站和宣威镇公示栏公示3天,设立举报电话,对提出异议的及时调查核实,确保公平、公正。 (三)、面试及体检 1、体能测试:2017年1月10日上午9时。 2:面试时间:2016年1月10日下午15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面试地点:麻江县宣威镇人民政府 4、成绩和录用人员公示:拟定于2017年1月13日至1月16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变动请以实际公示时间为准。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按照事业单位标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正式聘用 经公示和体检合格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建立档案 用人单位对本次聘用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报县就业局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六、岗位性质、工资待遇和经费保障 1、岗位性质: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合同制用工人员。 2、工资待遇:人员工资(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每月,招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为2000元。)参照县公安特巡警岗位实行等级化考核发放和缴纳社会保险。 3、经费保障:招聘人员工资待遇、个人消防装备和服装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七、岗位职责: 1、负责全镇农村消防安全检查和救援等工作。 2、配合麻江县公安局宣威派出所治安管理。 3、其他。 特此公告 宣威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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