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招聘镇属企业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镇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属企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将招聘镇属企业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食品安全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新区户籍; 4.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9:00-16:00。 3.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人才市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招聘大厅。 4.报名审查:报考人员需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 5.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不指定复习教材。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2.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按有关规定录用。 (四)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录用,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岗位,由我镇相关企业与被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期间,由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对试用期和聘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人员,终止合同,自谋职业。 (五)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党群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5391172 浒墅关镇党群办 2016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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