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丽水市青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青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青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选调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青田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编教师除外);工作满三周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选调办法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按要求填写《青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照2张。从事过综合文字工作的同志,可以提供展示自身综合文字功底的材料或文章。 报名地址:青田县新大街58号青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三楼办公室(2),咨询电话:0578-6821404。 报名时间:2017年1月5日-6日工作时间。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 (三)选调方式 1.笔试:以综合文字测试为主。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者,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数少于8(含)人的,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 (四)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汇总计算总分,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排名在前择优录取。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经体检和考察,择优选调;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以选调,将从面试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选调 选调对象在接到选调和聘用通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县文广出版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其他未尽事项,由青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青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青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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