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拟派遣到宁波大学非事业编制信息化运维及信息化用户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 |||||||||||||||||||||
内容 |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拟派遣到宁波大学)非事业编制信息化运维及信息化用户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大学采用人才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化运维及信息化服务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备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情况为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电话通知其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1.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 2.面试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供工作人员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不再替补。 相关证件(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与考核 1.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2.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3.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 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工作地点及合同签订 拟聘人员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宁波大学工作。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 四、 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个人简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duxiaoyi@nb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87609066。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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