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宜宾学院2016年11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宜宾学院2016年11月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综合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人员名单 |
体检结果 |
备注 |
肖榕桔 |
合格 |
|
李欣红 |
合格 |
|
何丹丽 |
合格 |
|
阳琬琪 |
合格 |
|
魏怡鑫 |
合格 |
|
赵跃 |
合格 |
|
刘国琴 |
合格 |
|
杨娟 |
合格 |
|
刘旭 |
合格 |
递补体检 |
文均 |
合格 |
递补体检 |
二、综合考核有关事项 宜宾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1、往届毕业生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现个人档案所在地的通讯信息(包括档案所在单位名称、个人收件地址信息等)发至招聘报名邮箱(ybxygz@163.com),我校将以EMS形式将个人提档函寄出。体检合格人员收到提档函后尽快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与宜宾学院签订三方协议,请于2017年1月4日前将三方协议寄至宜宾学院人事处(地址:宜宾市酒圣路8号,联系电话:0831-3530986),待毕业后办理后续的综合考核、聘用手续。 三、考核合格者由宜宾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宜宾学院 2016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