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北区委办〔2013〕68号)和《关于贯彻实施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北区编办〔2013〕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窗口服务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户籍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 3、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至2017年1月3日),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三、其他 1、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咨询电话:87386195;联系人:裘老师; 3、报名时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等相关印证材料; 4、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月9日; 5、本简章由江北区就业管理服务处负责解释。 江北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2017年1月3日 附件:江北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