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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文职人员。 二、岗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2.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农业人员; 3.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履行职责和保守工作秘密; 4. 工作经验要求: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 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 6、资质要求: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ECL等办公软件。 三、招聘岗位说明 主要从事日常事务、信息录入、文稿草拟、档案管理及行政协调等。 四、招聘人数 10人(男女不限) 五、相关待遇 1、薪资待遇:按照普陀区相关规定执行。 2、应聘者一经录用,由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派遣制管理,签约期限为两年。 六、联系方式 请应聘者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本人相关简历、照片,学历、学位及专业证书复印件。 电子信箱:hhb19710112@163.com 收取简历截止日:2017年2月28日。 谢绝来电来访。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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