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温州市苍南县气象局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气象局、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聘人员(财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苍南县户籍; (五)年龄在28周岁—35周岁期间(1982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六)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应聘财务人员须有会计上岗证); (七)3年以上工作经验; (八)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解聘等现象。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7年2月16日—2017年2月17日 9:00-11:30、14:00-17:00 地点:苍南县气象局405办公室 联系电话:68811097 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5天内,县气象局、县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由县劳动保障事务所通知参聘人员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聘用 体检合格进入政审,政审合格后聘用人员与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合同,派遣到苍南县气象局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经上岗合格,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工资福利:不低于县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享受五险。上班作息时间及节假日、年休假等按照县政府和县气象局相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除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等特殊原因外,服务期限内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气象局。 2017年2月13日 附件:苍南县气象局临聘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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