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笔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文春芳符合《公告》规定的各项条件,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7 年2月15日至2月23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2327620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0) 特此公示!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七批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5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毕业院校 |
拟聘用单位 |
拟聘用岗位 |
准考证号 |
政策性加分 |
笔试总成绩 |
面试(说课)总成绩 |
总成绩 |
1 |
文春芳 |
女 |
本科 |
学士 |
小学教育 |
西华师范大学 |
宜宾市翠屏区小学校 |
小学语文教师(一) |
16102127 |
|
73.04 |
77.00 |
7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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