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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以下简称“公告”),现将2016年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2016年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核、体检工作公告》中公布的201人。根据工作安排此次体检分两批完成:第一批为参加1月7日结构化面试的考生,共计88人(详见附件1);第二批为参加1月14日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考生,共计113人(详见附件2)。此次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1、时间:第一批:2017年2月16日(星期四) 第二批: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 2、地点:灵山县人民医院 三、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四、体检须知: 1、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于体检当天上午7∶45分到灵山县人民医院急诊大楼一楼集合并参加体检,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体检时须服从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能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能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3、考生须携带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305元/人,请考生自备零钱,并自行缴交给县人民医院体检科指定的工作人员。 4、考试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体检当天受检前禁食。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24小时内不剧烈运动。 5、已婚女性须做妇检、未婚女性不需要做妇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考生必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对冒名顶替者、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议,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4日 附件: 1、2016年灵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 2、2016年灵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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