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高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考试招聘人员递补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 |
内容 | 高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在体检和考核阶段,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进行等额递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高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2月27日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递补。 (二)资格审查地点 高县人才交流中心(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内)。 (三)递补资格审查要求 递补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或有关材料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资格。 凡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考生体检资格。 三、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者具体检资格。体检事项如下: 1、具有体检资格的往届毕业生,请于2017年2月28日上午8:00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集合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2、具有体检资格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体检顺延至2017年7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但需在2017年3月中旬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体检当天,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1寸证件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体检费320元(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 4、请按《体检须知》做好体检准备。未按时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6、请各递补人员,为下一步考核阶段提前准备好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无违法生育记录证明(加盖公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加盖公章)、个人自我总结(含本人简历)、单位鉴定(现有工作单位者)。若到计生办(派出所)出具证明需公函的,可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另外,须弄清自己档案所在单位,并确认一旦需要即可调档,若不能调档,视为自动放弃。 四、岗位选择 需要选择具体岗位的考生,请于2017年2月28日11:00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选择具体岗位。具体岗位请参阅本公告附件。请提前作好岗位了解,方便选择。 特别提醒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最新公招进度。 咨询电话:0831-5419897。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1日 附件:高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须知 附件:高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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