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普洱市镇沅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引公告 | |||||||||||||||||||||||||||||||||||||||||
内容 | 2017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引公告 现将镇沅县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引15名专业技术人才(具体条件详见附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工作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人才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招聘方法 参加云南省高校“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场招聘,采取现场面试方法。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2.资格审核:根据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形式以专业知识问答为主。 4.签订协议 面试结束后,择优确定候选人,并签订三方协议确定拟聘用人选。 5.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完整提交个人学籍等有关档案,2017年7月20日前到镇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到。 6.考核 对拟聘用人选毕业生的学籍档案进行查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意见等多方面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 7.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8.公示 拟聘用人选经体检、考核合格后,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9.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即被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三、其余未尽事宜由镇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镇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22日 2017年镇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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