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河南省职工医院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 ||||||||||||||||||||||||||||||||||||||||||||||||||||||||||||||||||||||
内容 |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河南省职工医院关于参加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告》要求,现将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检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与各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共9人,名单附后)。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3月1日(星期三)早7:30。 2、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1号职工医院2号楼(门诊楼)六楼会议室。 三、体检须知 1、体检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未能准时到达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2、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3、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参检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体检,只报抽签号,不得报本人姓名,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流程进行体检。 6、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费用(400元)。 四、体检结论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总工会官网”和“河南省职工医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后七日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向招聘方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工作另行安排,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河南省职工医院 2017年2月27日 附:河南省职工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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