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宁波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是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中心主要职责是根据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市场需求,承担土地收购储备、前期开发等工作。 宁波市土地勘测规划院是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承担全市土地规划、土地勘测、土地调查和地政研究等技术性工作,为国土资源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学历(学位)、执业(职业)资格、职称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毕业证书上所写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17年至 3月17日(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5时;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土地储备中心:宁波市江东区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大楼1303室,电话:0574-87956317,联系人:罗老师。 宁波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宁波市江东区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电话:0574-87956168、87956167,联系人:傅老师、宓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或宁波人事编制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交费凭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向审核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5: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7年3月24日17时前至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时间定于2017年3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结束后,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网站查看。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不能按时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956087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6日 附件: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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