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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开发区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行政车驾驶员一名 二.条件: 1.25-35岁男性 2. 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高度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家庭状况良好; 3.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4.学历高中及以上; 5. 驾龄3年以上; 6. 能无条件服从单位安排的具体工作岗位。 三.报名: 电话:2057119。 四.用工性质、待遇: 1.录用后实行劳务派遣制; 2.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工资待遇2000-3500,缴纳五险一金 湖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开发区大队:电话:0572-2057119; 地址:湖州市新竹路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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