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的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确定以下三位同志为拟聘用人选,现公示。
序号 |
姓名 |
毕业院校 |
学历学位 |
体检 |
1 |
李 歆 |
香港大学牙医学院 |
博士研究生 |
合格 |
2 |
欧艳晶 |
武汉大学 |
博士研究生 |
合格 |
3 |
潘 宇 |
福建医科大学 |
博士研究生 |
合格 |
公示时间:2017年3月6日—3月12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0591—83719160(人事科)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事科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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