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宁波慈溪市胜山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中队招聘派遣制员工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胜山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中队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人员性质 性质为劳务派遣人员,与慈溪现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派遣地点 胜山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中队 三、招聘指标 从事一线辅助执法岗位,共8名。 四、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基本的城管法律法规常识。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办事公正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明显口吃。 五、招聘要求 1、要求胜山镇、新浦镇、崇寿镇、坎墩镇、逍林镇户籍,以2017年2月28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学历,双眼裸视在4.8以上。 4、因一线辅助执法岗位要求男性。 六、招聘方式 (一)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3月13日至3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荣誉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镇政府三楼308办公室报名,报名时上交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联系电话:0574-63547490,联系人:黄松。 (二)资格初审 镇政府将对报考人员条件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试环节。 (三)考试 1、考试采用直接体能测试及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项目为1000米和引体向上,具体参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得分12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考计划数1:2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名单。 2、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四)体检 总成绩按体能测试加面试成绩折算得分,具体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考察 镇将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不合格者淘汰,顺次递补。 七、其他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统一与慈溪现代人力资源公司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是否续聘,依据有关规定按需进行。6个月内出现人员空缺的,可从此次招聘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替补。 2、聘用人员待遇参照现胜山镇综合执法中队编外用工待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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