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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汾口镇政府直属企业——汾口污水处理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2名(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懂计算机操作。 (二)身体健康,作风踏实,爱岗敬业,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文化程度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高中学历即可) (五)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一律不予报名。 (六)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25日(星期日除外)。 (二)报名方法: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彩照2张。 (三)报名地点:淳安县汾口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 65051530 13116747233 (四)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报考者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聘用。经考试录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 三、聘后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厂区现有人员的工资待遇。同时给予缴纳企业养老统筹、医疗保险、公积金;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淳安县汾口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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