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屏山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考试招聘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公告 | ||||||||||||||||||||||||||
内容 | 屏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员岗位(岗位代码16235031)因考生在考核环节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 现将该岗位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屏山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人员名单》 二、时间及地点 (一)递补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3月16日(星期四) 地点:屏山县人社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1号楼A0305室) (二)递补体检 时间: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 地点:屏山县人社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1号楼A0305室) 三、递补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本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岗位要求学位证)原件的,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现场递补资格审查不单独电话通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递补资格审查资格。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及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递补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一支及体检费220元。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2017年应届毕业生,体检顺延至2017年7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831-5700223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3日 附件:《屏山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体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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