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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17年第9号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赴浙江传媒学院招聘主持人公告 |
报名表 |
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78—2667032,13615788889(手机) |
报名时间 |
2017年3月24日上午9点至中午12点 |
报名方式 |
浙江传媒学院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下载并填妥《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需要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招聘条件 |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
资格初审 |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两倍的,由市广播电视总台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招聘计划。 |
考核方式 |
考试采用先进行综合面谈比选后进行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面谈比选主要对报考人员学历任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水平、获奖荣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面谈比选后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不足此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专业面试人员。 专业面试分为演播室播音和现场出镜两部分进行,各占50%。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体检和考察 |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