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平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委托平远县鸿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录8名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 2、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熟悉电脑操作; 5、学历及专业要求
职位代码 |
专业 |
全日制学历 |
招录人数 |
其他条件 |
A |
财务管理、会计学 |
全日制本科 |
1 |
有初级会计师证者优先 |
B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 |
4 |
有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
C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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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福利待遇 试用期月薪1800元。试用期满后月薪2500元以上,按照相关规定缴交五险一金(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三、招录程序 1、笔试(占60%)。 2、面试(占40%)。 3、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4、录用。体检合格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28日; 2、报名地点:平远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股; 3、提供材料:①学历证书、②身份证、③户口本、④计生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⑤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⑥相片两张(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4、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联系电话:0753-8899391。 平远县鸿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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