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宁波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 ||||||||||
内容 |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到我办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余姚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1名,余姚市委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及要求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计生系统事业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上述选调范围对象和我市明确的干部调配条件、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和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时间:2017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地点: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北兰江路1号)5楼516办公室(联系电话:62722237)。 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请自行下载),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数与选调指标不足3:1的职位,将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 (二)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 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评。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本人)。 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对象。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文字材料写作水平。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入围考察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须在总成绩公布5天内向选调单位提供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放弃考察资格。因无法提供书面证明而空缺的考察名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应在考察2天前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主要考察德才表现、选调资格条件以及身体状况等。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允许选调职位空缺。 (四)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经市府办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选。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不再递补。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根据事业单位职位设置有关规定,原聘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事业人员在调入新单位后根据职位空缺情况重新认定职位等级; (三)本次选调中入围笔试人员可作为市府办下属事业单位储备干部,人员补缺中可择优选用。 (四)本公告由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附件: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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