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6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用下列人员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7年3月28日起到2016年4月6日止(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0920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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