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2017年选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决定公开选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2017年公开选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29日之后出生),各职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全市财政核拨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已办理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及试用期转正手续; (四)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 (五)政治思想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思维,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符合本公告及《选调岗位表》(见附件2)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三)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聘任(用)试用期未满的; (五)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26楼2612室(联系人:周婕;联系电话:82918333-2617)。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3)任现职现级文件等相关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4)《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资格审查时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字材料2篇。 应聘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另外,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组织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通知其参加考试(请报考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人选 考试结束后,根据同岗位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选调人选,结合工作需要由福田区经济促进局提出意见并按程序确定考察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组织考察 根据确定的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负责解释。 福田区经济促进局 2017年3月29日 附件: 1.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2017年公开选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深圳市福田区经济促进局2017年公开选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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