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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局拟招聘2名编外职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洞桥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2人(工作地点在海曙区洞桥镇)。 三、专业及学历要求 专业不限;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1日后出生); 3、吃苦耐劳,能服从岗位调配,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 4、户籍要求:宁波大市范围内; 5、具有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历或居住地在工作地点附近者优先考虑。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有意报名者请填好《报名表》(表上必须附上近照,无照片者不再通知复审),于2017年3月30日—4月5日(下午17:00截止)发送至邮箱:850330558@qq.com,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4-87237677。 2、资格审查 先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请报名者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海曙分局(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142弄116号)504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进行面试,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方式,待遇按照局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海曙分局 2017年3月30日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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