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金华兰溪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招聘120电话接线员公告(急)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院前急救指挥中心(120)电话接线员。承办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兰溪市常住户籍; 2、大专及以上学历, 医学类专业优先,有经验者优先; 3、应急反应能力强,普通话较好,口齿清晰,会讲兰溪方言,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上夜班; 4、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女性。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②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③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④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⑤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2.年龄条件 18至40周岁(1977年4月14日至1999年4月14期间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3月31日—4月14日。 2.报名地点:兰溪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办公室。(环城西路888号公共卫生中心六楼) 3.报名手续: 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不得用大头照)。如实填写《兰溪市院前急救指挥中心招聘电话接线员报名表》。 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及委托报名书。 4、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受理及条件审核。 四、考试办法 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1:1确定体检人数,如体检不合格再根据面试成绩依次替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确定拟录取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应聘者与兰溪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签订编外人员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 八、其它说明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88131083(办公室) 兰溪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2017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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