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工作需要,参照《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淳安县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拟招聘6名特保队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计划招录6名(男性2名、女性4名),严格控制招录条件,以实际录用人数为准。 二、用工形式 录用后由淳安县公安局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期间按淳安县公安局外勤辅警岗位待遇执行,试用期满后按淳安县公安局特保岗位待遇(年收入不少于6万元)执行。 四、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淳安籍常住户口(以2017年3月30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在职辅警和条件特别优秀者不受户口限制)。 3.具有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18至35周岁。 5.男性身高175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2CM及以上,体型匀称。 6.单眼裸视力在4.6以上。 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英语四级以上者优先考虑。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或在单位任职期间受过处分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以及参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的人员,不予录用。 五、招考程序 由淳安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六、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至4月7日(8:30-17:00)。 2.报名地点:(1)淳安县公安局政治处(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联系电话:64813836)。(2)淳安县公安局水警大队(千岛湖镇阳光路110号,联系电话:64812342)。 3.要求:本人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亲自到场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