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徐州市贾汪区招聘区政法委员会政法社工简章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受贾汪区政法委员会委托,徐州市贾汪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法社工(劳务派遣性质)5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服务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有徐州市户籍; 4、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记录; 7、身体健康,无残疾,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述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6、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bj.xzjw.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7年3月30日9:00- 4月7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3月30日9:00— 4月7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近期本人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在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提供的信息和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则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考生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招聘办法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在 4月12日登陆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http://rbj.xzjw.gov.cn/)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等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将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查。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贾汪区人力资源招聘网公示(http://www.xzzp.org/jwq.html),公示时间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贾汪区劳动保障代理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贾汪区政法委工作。拟聘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主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以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订合同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1、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为企业性质用工)。 2、工资待遇:执行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不含个人缴纳部分)以及伙食补助。 七、本次招录工作相关信息在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八、本简章由徐州市贾汪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6-87318860 0516-66889680 附件:2017年徐州市贾汪区招聘政法社工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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