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深圳市龙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10月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第二批) |
内容 | 现将龙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第二批)入围体检人员信息及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信息 第二批入围体检人员信息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 另行通知。 (二)体检地点。 龙华区中心医院保健中心。 三、体检程序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体检,并准备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 (二)考生体检表由龙华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交表处”审核并交回体检表。(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空腹验血后才能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二)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严重违反纪律,将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三)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当即取消其体检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体检前忌过度劳累,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五)体检时请空腹抽血和做B超,抽血和做完B超后才能进食。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疗机构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深圳市龙华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局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本公告由龙华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3336333。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27日 附件:入体检人员信息(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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