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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17年宁波市镇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选调事业人员公告 |
相关附件 |
镇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 |
咨询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294103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E1座-515室,邮编:315202) |
报名时间 |
2017年4月17日-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
报名方法 |
镇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综合科(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E1-515室)。
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需完整填写《镇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能证明本人编制情况的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及业绩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
资格审查 |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未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笔试、面试对象。 |
考试形式 |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在综合成绩中分别占40%和60%。 |
笔试时间及内容 |
主要了解选调者文字表达能力、思维逻辑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
面试内容 |
主要了解选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 |
调动方式 |
对拟选调人员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如无合适人选,经我办研究后报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取消或核减选调名额。 |
体检考察 |
体检 对选调者的综合评分包括笔试(50%)和面试(50%),根据选调者得分结果,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2017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我办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