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梧州市苍梧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协警公告 |
内容 |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苍梧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聘用制书记员,3名聘用制协警(要求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书记员职责 在法官、法官助理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诉讼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承担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4、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5、担任案件庭审笔录、合议笔录等记录工作; 6、做好庭审的录音录像准备工作; 7、校对、印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8、整理、归档案卷材料;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司法警察职责 聘用制司法警察主要协助编制内司法警察承担值勤、押解、看管等审判警务保障工作,配合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执行事项,协助维护机关安全和办公秩序以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听打); 7、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毕业或从事书记员工作三年以上的,可优先录用。 (二)聘用制协警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CM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汽车驾驶B证以上驾驶资质,法律专业毕业或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苍梧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2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地点: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路21号苍梧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74-2682949。 3、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将于4月28日前在苍梧县人民法院官方网公示。领取准考证时间详见公示。 五、考试 1、具体考试内容、时间待定。 六、体检与考察 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组织签订聘用合同。招录人员经过一段时间工作表现良好的转由我院长 期聘用。 八、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薪资标准为1800元/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苍梧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8日 附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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