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绵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5]45号)和《绵阳师范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绵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日常办公室管理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修养,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 3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文科专业; 4.业务能力较强,能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5.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较好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踏实,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6.具有熟练的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公文写作能力; 7.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在2017年4月10日12:00前,有意应聘者先发送个人应聘资料(格式、内容自定)的电子文档至151791721@qq.com; 2.在2017年4月11日内,由招生就业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3.考核方式:面试; 4.2017年4月12日举行面试,届时将根据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进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时需提供身份证及相应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5.2017年4月13日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进行面试结果以及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6.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向人事处报送聘用相关材料经审查通过后,由招聘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到人事处劳资科按程序办理报到手续。 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四、聘用管理 1.本次所招工作人员属于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相关待遇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咨询:招就处刘老师 电话:0816--2579569; 本次招聘监督电话:0816--2200044(纪委监督处)、0816--2579571(人事处)。 绵阳师范学招生就业处 2017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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