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成都市金堂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协助管理人员的通告 |
内容 | 根据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助管理人员,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金堂县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协助管理人员,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方面一线巡查和协助工作。 三、招聘职数 计划招聘男性协助管理人员40名。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六)身体健康,身高在1.68米(含)以上。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邪教组织的。 8.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4日内。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14号,金堂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大楼三楼人事科。咨询电话:13540362638。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学历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驾照原件和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以及1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 4.初审: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诸如身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二)培训 培训期为1个月,具体培训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待培训结束后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男子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项目为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以上三项体能测评全部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及公示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补足参加体检人数。 2.政审:政审由金堂县城管局统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对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7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履行聘用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 凡被聘用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聘用期间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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