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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的非在编雇用辅助岗位人员1名,从事会计兼党务工作。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行为; 2、中共党员; 3、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 4、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并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5、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6、厦门户口优先考虑。 三、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材料:(1)《报名资格审查表》(表格从附件下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及生活照1张。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向者请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及其他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78940755@qq.com。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通知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其他报名人员不再回复。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录用后,按照厦门市直机关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程序,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二个月),合同期满后表现良好的可续签。工资待遇按照辅助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并享受五险一金(失业、医疗、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公积金)。 联 系 人:陈先生 咨询电话:0592-2896563 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附:报名资格审查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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