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湖北省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 |||||||||||||||||
内容 | 一、单位简介 湖北省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隶属于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为60人,目前在编人员14人。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辐射类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监测及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和核电站周围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负责全省放射性废物收贮以及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管理;承担放射源销售、使用、转移、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省辐射环境监测机构人员上岗培训;开展辐射环境污染防治科研工作;为省环保厅开展辐射环境监察以及核与污染防治、应急响应、纠纷调解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注:学历证书为在我国现行的国民教育体系中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 3.有良好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的要求;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附生活彩照一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其它资质证书等),发到指定的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本中心对递交的简历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报名情况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并通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必要时进行书面考试、实验操作。 (四)签订聘用协议 应聘人员考核、体检通过后签订聘用协议。首次聘用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博士研究生无试用期),逐年签订协议。 五、工资待遇 (一)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 (二)从试用期开始,由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六、报名联系人 联 系 人:冯 敏 联系电话:027-87167523 15827019278 邮箱地址:hfzx@hbepb.gov.cn 湖北省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2017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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