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为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人口文化政策理论研究和人口文化创作活动以及人口文化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人口文化领域的宣传、策划、咨询和服务等工作;围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科学普及等方面,组织开展文化交流等相关工作;主办与卫生计生文化相关的影视传媒、报刊、文艺演出、信息传播和大型活动及文化交流业务。 二、招聘对象 凡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符合相关岗位任职条件及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1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热爱卫生计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身体健康。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五、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 (二)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笔试面试; (四)考察体检; (五)公示录用,办理聘用手续。 六、报名程序 (一)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简历表》(附件),于2017年5月2日前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标题注明:应聘“应聘岗位+姓名”。 (二)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应聘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5月2日17:00。 七、考试与考察 (一)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和考察。其中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二)应聘人员经审核通过后,将统一安排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 (三)应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所有学历学位证、相关从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联系电话:010-63505142 (四)电子邮箱:rkwhfzzx@163.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天伦北里7号楼 附件:《应聘人员简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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