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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7年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并经省人社厅核准,2017年省社会科学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省社科院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6. 年龄要求详见《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15个工作日以内。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以邮件收到日为准)。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者自行到省社科院网站下载《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科研成果原件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skyrsc@126.com,邮件名称为“应聘部门名称+个人姓名”。
    2.有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8月31日、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年9月30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有关学历的说明:《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指具有博士研究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复审、考试或相关事宜的通知。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省社科院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1.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湖北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科研成果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2.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时间:公告发布次日起15个工作日以内。
    五、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笔试。
    (一)结构化面试
    面试共2题。第一题为专业基础题,主要测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基础和综合分析能力,分数占比为40%。第二题为专业题,主要测查考生专业知识的运用及研究问题的能力,分数占比为60%。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二)专业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共2题,均为报考岗位的专业试题,考生二选一作答,答题字数不低于1500字。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地点由省社科院通过官网公告、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前5天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专项公开招聘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总成绩需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结构化面试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笔试成绩×50%
    体检工作由省社科院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省社科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社科院网站(http://www.hbsky.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结果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hb.hrss.gov.cn)和省社科院网站(http://www.hbsky.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省社科院网站(http://www.hbsky.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6792206 86780506(省社科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6792197(省社科院机关纪委)
    附件:省社会科学院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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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3 23:4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