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厦门工学院校长办公室督办专员招聘启事 |
内容 |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长办公室督办专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要求 1.中文(含文秘)、法学、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40周岁以下,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和责任感,公正廉明、不徇私情,具备高度责任心和端正务实的工作态度;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亲和力和感染力; 5.熟悉高校行政工作环节,对督办工作有思路、有见解; 6.认同厦门工学院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文化。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决策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2.负责督办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3.负责督办校长办公会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 4.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工作,并负责督办信访落实事项,协调各部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5.协助校领导协调督办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急处理学校的重要突发性事件; 6.负责校长接待日接访事项、“校长信箱”中师生员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他重要信访问题的督查督办; 7.负责督查督办新闻媒体反映或牵涉我校的其他重大社会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 8.负责校领导批示意见的落实工作; 9.根据要求做好专项督办;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登录学校招聘报名系统http://xitzp.ejeck.com/在线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系统提示报名成功之后,请填写《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可从通知下方附件下载)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的方式连同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学校邮箱xmgxyjy@163.com,邮件主题以“应聘*****岗位-姓名-报名系统报名成功”这一格式命名。 四、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05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2-6667515,6667522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 邮编:361021 六、薪酬待遇 1、薪酬:按学校薪酬制度执行。 2、福利:学校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提供年度健康体检、夏季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及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3、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院集体户。 七、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2017年04月21日 附件下载:厦门工学院应聘报名表(非教学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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