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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公安局2017年招聘刑事技术助理岗位的工作安排及要求,现定于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进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按本次刑事技术助理岗位招聘要求,考试总成绩合格且资格复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自行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将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17年4月26日上午8:00。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海珠区新港中路466号)1号楼9楼。 请参加体检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当天8:00前到达体检地点,以便工作人员审核个人身份。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因体检结果异常产生的补(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9、如对体检结论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2017年刑事技术助理岗位招录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附件: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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