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东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 | |||||||||
内容 | 2016级新同学: 首先祝贺你们被录取为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为了你们能顺利地报到注册,请仔细阅读下列事项。 一、入学报到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9月到学校报到(具体日期详见网站通知),报到地点与复试报到地点相同(详见表一)。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表一 各专业报到地点
报到具体流程如下: 1.验证、资格审查 验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信息与考生本人、录取名单是否一致。 2.提交材料 ①录取通知书报到联; 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③户口关系迁移证明; ④研究生个人档案; 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领取材料 ①校园一卡通(现场每人收取100元费用); ②新生报到凭证。 4.新生持报到凭证到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办理手续,领取钥匙,入住公寓。 二、新生缴费 1.缴费方式 学校为每位研究生新生在农业银行开立一个银行卡,银行卡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专用账户,我校研究生在校期间,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发放均以此农业银行的银行卡为载体。同时,日常生活费存取也可以使用此账户,请妥善保管。 2.银行卡使用说明(详见随银行卡方法的说明) 3.缴费标准 (1)学费 学术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 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 (2)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 (3)教材费共600元。 4.补充说明 (1)学费、住宿费按学年缴纳。由于各类公寓收费标准不同,暂按每生每年1200元标准预交,待入学后,视实际入住情况多退少补。 (2)教材费一次性缴纳,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缴款票据是学生缴费的依据,应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以备在校期间查验。 三、户口关系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录取本省新生暂住户口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山东省内非应届考生的户口将不再迁入我校,山东省外考生及省内应届考生户口迁移办法如下: 1.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将户口迁往我校,也可选择留在原所在地。迁往我校的新生须将“户口迁移证”办妥,并注明迁往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舜玉路派出所。济南市五区的非农业户口一律不迁“户口迁移证”。 2.新生结转的“户口迁移证”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所用汉字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落户。 (2)“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应盖有迁出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备注栏内应盖有证明户口性质的印章。 (3)“户口迁移证”骑缝线上应填有编号。 (4)“户口迁移证”不得有任何涂改,凡填写有误的,须重新更换新的“户口迁移证”。私自涂改的迁移证作废。 四、组织关系 1.山东省内各地、州、市、县转入我校的党员组织关系,须由生源地的组织部直接转移到“山东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 2.山东省外各地、州、市、县转入我校的党员组织关系,须由生源地的组织部转移到“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 五、其他 1.2016级硕士研究生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可自带行李用品,也可到公寓管理中心购买。 2.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赴济南的半价优惠火车票。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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