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广州黄埔大沙街招聘森林消防护林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做好我街森林防火和护林工作,根据我街的实际工作情况,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护林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 (三)符合招聘职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凡受过党纪、政纪、刑事处分或治安拘留处理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审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护林员3名。具体承担街道的森林防火和护林工作。 三、招聘职位的要求 (一)男性,年龄在20-50周岁之间; (二)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本地方言; (三)热爱林业工作,敢于与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作斗争;体能测试合格(测试项目和标准见附件1); (四)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本地居民、持有C牌及以上驾驶证,有林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黄埔区户籍,其中大沙街户籍优先。 四、招聘方式、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能测试考核,择优录取。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办事处二楼208室(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229号,联系人:梁肖冰,联系电话:82386057) (二)报名须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计生证明;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如属中共党员的,请提供所属党支部证明;如是退伍人员、请提供部队复员证;如是待业人员的,请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验证。报名材料缺失不受理报名,提供报名的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2、报考人员需本人现场报名,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大沙街2017年公开招聘森林消防护林员报告登记表》(附件2),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3、审核。审核报名者的身份证、学历、计生证明、户口等情况材料,各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由经办人员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考试 按照录用比例1:3进行考试,成绩采取面试(占70%)、体能测试(占30%)的办法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四)体检 以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情况,可由下一名依次递补(最多递补至后两名)。 (五)考察及录用 以上全部职位,经政审、体检(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照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用。 (六)工作待遇 按照《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埔人社〔2016〕1号)有关规定执行,森林消防护林员按照普工工资标准执行。 六、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负责解释。 大沙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2:大沙街2017年公开招聘森林消防护林员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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