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福州市闽侯县河道村级专管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为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河流保护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闽侯县河道村级专管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1、各乡镇河道村级专管员(详见附件1) 2、闽侯县河长制办公室临时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河道村级专管员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热爱水利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熟悉管护责任区范围及周边河道地形、水环境、水工程等情况。 (2)年龄在20-55岁,身体健康,熟悉水性,户籍属于管护责任区内常住村民。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能处理一般文字材料。 (4)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5)每乡镇专管员男女比例原则不超过3:1。 2、河长制办公室临时工作人员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 (2)年龄在20-45岁。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在同等条件下,表现优秀的原河道管理员、退伍军人、从事水利工作人员、水专业院校毕业人员优先录取。村(居)主干不得兼任专管员。 四、报名方法 1、时间:2017年5月8日至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闽侯县河长制办公室(甘蔗街道长兴社区20栋2楼) 3、联系电话:22982679 4、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4)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两张; (5)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3)。 注: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招聘办法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办法。笔试内容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面试内容为公共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算。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 4、拟聘人选应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5、县河长制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查档、考核。 6、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信息发布于闽侯县政府网、闽侯县有线电视台。 2、工资标准为每人230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 3、用人单位与临时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建立临时聘用人员个人档案。 4、其他未尽事宜由闽侯县河长制办公室、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1、招聘岗位信息表 2、闽侯县河长制办公室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3、闽侯县河道村级专管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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