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珠海市香洲区招聘5-10名政府专职消防驾驶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香洲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0名政府专职消防驾驶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薪资待遇等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5-10人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公安消防部队的管理; 3、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4、年龄20至32周岁; 5、性别:男; 6、学历:初中以上学历; 7、驾驶执照: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A2以上或者部队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A; 8、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9、退伍军人在笔试、体能达标的基础上优先录取。 (三)薪酬待遇 1、待遇标准,按照珠海市区政府合同制职员统一发放标准,由基本工资+绩考工资组成,每月岗位补贴600元,年薪10万元左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消防职业高危补助、国家法定7大节日补贴、岗位补贴、年终双薪等),具体工资标准入职核发为准; 2、被装由单位标准统一发放; 3、享受消防战士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4、每月享受8天休假,每年享受15天带薪假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报名; 2、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2日至5月31日(逾期不接受报名),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地点:珠海市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求职窗口(香洲区前山金鸡路122号人力资源大厦); 3、报名资料: ①填写附件1《香洲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属集体户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户口本遗失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④复退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提供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照片4张; ⑧计划生育证明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现场报名后,需要保持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审核报名资料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20%、体能测试占50%、面试占3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且体能项目必须全部达标。 1、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双杠杠端臂屈伸;三个项目必须全部达标方可进入下一个考试环节。 体能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40%+单杠引体向上成绩×30%+双杠杠端臂屈伸成绩×3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 2、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化知识、部队规章和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笔试复习参考题库见附件3);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以上各项目结束后,依应试者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用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试者自付。 三、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8640473、2139566,邮箱:1277438065@qq.com; (二)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三)笔试、面试、体能考核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 2017年5月2日 附件1、香洲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3、笔试复习参考题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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