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汽车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性; 3、具有A驾照,6年以上驾龄; 4、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5、具有北仑户籍(需自行解决住宿); 6、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 三、薪资待遇 1、聘用模式为劳务派遣方式。 2、聘用人员实行固定工资制,年收入参照北仑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标准并结合我院实际执行。 四、报名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报名表1份(需黏贴1寸证件照片),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18日,节假日除外。 5、报名地点:北仑区明州西路477号检察大楼407室。 咨询电话:86789841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5月11日 附件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