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川师范大学2017年5月招聘管理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一) |
内容 | 因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2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四川师范大学2017年5月招聘管理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一)》(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一)》)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要求的人员。应聘者须于2017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关资格证书,其中学历学位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的学历和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公文写作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 4.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一)》)。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对G0201、G0202、Z0101岗位的聘用人员使用学校事业编制,对Z0201岗位的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不占学校事业编制。 三、报名 (一)报名 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一)》的应聘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18:00前登录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www. rsc.sicnu.edu.cn),在“四川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填写应聘信息及提交个人简历。 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若应聘者所学专业为就读学校自设专业,由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出具其所属一级学科名称的证明。 (二)网上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网上填报的应聘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网站反馈应聘者。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核时间地点:2017年6月10日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将在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查阅;我校同时将通过短信平台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参加面试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证书原件、科研成果证明等。 五、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202室) 联系人:谭英雄、周昊 电话:028-84768068 人事处网址:http://rsc.sicnu.edu.cn 四川师范大学人才招聘公众号:scsfdxrczp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17年5月招聘管理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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