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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教育部决定从2011年起,实施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共同构成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体系。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支持高等学校聘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长江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高等学校设置特聘教授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经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高等学校聘任,实行合同管理。 高等学校设置长江学者岗位应当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任务,与实施国家教育、科技和人才规划结合,与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 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聘期为5年。 特聘教授由教育部授予“长江学者”称号,在聘期内享受长江学者奖金。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支持。 应聘程序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或投递纸质稿简历的方式提交应聘材料。如通过电子邮件求职,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信箱:rsc@zjou.edu.cn;纸质稿请递交到浙江海洋大学人事处人才科。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浙江海洋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316022 网址:www.zjou.edu.cn 联系电话:0580-2550017 传真:0580-255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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