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金华市磐安县培养医学类卫生人才招生简章 | ||||||||||||||||||||||||||||||||||||||||||||||||||||||
内容 | 为加快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卫生人才培养,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县政府同意,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医学类院校,培养一批磐安籍卫生人才。 一、培养对象:2017年磐安籍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培养人数:50名,其中定向培养高层次卫生人才30名(被第一段医学院校医学类紧缺专业录取且签订回磐工作协议);定向委托培养卫生人才20名。 三、培养专业和补助经费 (一)定向培养高层次卫生人才专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眼视光学)、口腔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康复学、护理学、预防医学、精神卫生等医学类紧缺专业。 学费补助标准:每学年2万元,五年制共补助10万元。 (二)定向委托培养卫生人才专业:2017年继续委托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等院校定向培养医学类卫生人才,具体专业和名额见表:
三、招考程序 (一)定向培养高层次卫生人才程序。 1.按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程序:填报志愿、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2.8月10日前考生执《录取通知书》和高考成绩单(加盖县招生办印章)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登记备案; 3.按医学类紧缺专业和高考成绩确定定向培养预备人选33名,其中3名为体检预备人选; 4.组织健康体检,身体合格; 5.确定定向培养对象,公示; 6.磐安县卫计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考生及家长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7.发放助学金; 8.毕业回磐就业。 (二)定向委托培养卫生人才程序。 1.考生网上填报普通类提前批,必须填报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 2.委托院校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预录取,告知县卫计局名单; 3.组织考生健康体检,身体合格; 4.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公示; 5.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反馈给委托培养的相关院校、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6.被正式录取考生执《录取通知书》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登记备案; 7.考生入学就读; 8.毕业回磐就业。 四、填报志愿时间:6月26 上午8:30—27日下午5:30。 五、其他事项 1.定向培养医学类卫生人才,学习成绩合格,如期大学毕业后,考生执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到,选择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岗位,安排就业; 2.考生取得相应从业资格后,按县有关文件规定纳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入编); 3.按国家规定参加规范化培训三年(护理专业除外),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按省卫计委和就业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待遇; 4.详情咨询县卫计局,联系人:葛佩声,电话:84661697,13758900158(660158)、18957995301;陈海峰,电话:84661354,15757921236(571236)。 磐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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