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遴选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成绩公告 | ||||||||||||||||||||||||||||||||||||||||||||||||||||||||||||||||||||||||||||||||||||||||||||||||||||||||||||||||||||||||||||||||||||||||||||||||||||||||||||||||||||||||||||||||||||||||||||||||
内容 | 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上半年 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第3号) 根据《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于2017年6月24日开展了普洱市民族研究所(职位代码:民宗01)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的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注:若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查分申请。由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委托受邀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查分,并将结果告知。 二、资格复审 (一)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 彭晶晶、杜琴、黄慧、兰圣东、唐春、李仲霜 请以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资格复审材料到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视遴选职位要求进行增减)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学位证的同时提供; 2.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3.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外,所有复印件须由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公章。 三、温馨提示 (一)在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程序和环节中,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不符,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请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保持手机畅通,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随后将通知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相关事宜。 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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